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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》颁布
来源:本站 作者:未知 时间:2010年06月11日

        广电行业对产业功能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,一部分广电媒体开始片面追求收视率收听率,导致节目、主持人低俗、媚俗现象呈现蔓延之势,引起受众强烈不满。在总局领导的指导下,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把扭转行业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。2005年7月19日,以重组成立播音主持委员会为契机,在京组织召开文艺娱乐类节目主持人和专家座谈会,向全国同行发出了《珍惜受众信任,树立健康形象》的倡议书,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。8月26日,中广协会再次召开全国综艺娱乐类节目主持人业务培训研讨班,签署并向社会公布了《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》。这是广播电视社团组织制定的第一个行业自律文件。此举直接带动了《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自律公约》以及电视制片、交通广播、法制节目、未成年人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、受众调查等方面一系列自律公约和行为准则的相继出台。
       在中广协会的直接推动下,目前已有部分省协会,9家电视媒体,17个协会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各自领域的自律公约,其中有7个正式对外公布。为广播电视行业自律意识的提升营造了良好的氛围,为行业自律工作制度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。
 

(编辑:海兰)